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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8-08-04 15:11    【  【打印】【我要纠错】

苏建函办[2008]422号

各市建设局(委),扬州、泰州、淮安市房管局:

  《关于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的通知》(苏建办[2008]165号)下发后,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配合,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房地产企业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工作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全省行政许可电子化发展不平衡,部分开发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由于基础薄弱,在8月1日这个规定的时间点开始实施还存在着一定困难。为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电子化工作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并保证其工作质量,把此项真正服务企业的创新工作做好、做实,经研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电子化实施工作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苏州、南通、连云港三城市从8月1日起,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完全通过电子申报方式进行。如遇困难,请及时与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联系。

  二、其他各城市在8月1日—9月30日期间内,要求企业在提供电子申报材料的同时,也可接受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10月1日起不得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在这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准备,抓好试点工作,确保运作成功。

  三、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从8月1日起对各地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行政许可业务审批流程进行改善,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

  四、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将根据各地实际工作中反馈的情况及时改进并完善系统,保证整个系统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及时做好系统的培训和服务工作。

  五、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应加强业务和新技术学习,认真按照职责要求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业务的电子化工作。

  六、规范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审核(检查)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接受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省厅将统一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配置内部工作流程。请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及其任务分配(含工作时限)、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系统将提供短信服务)、电子邮件等信息按附表要求填写,汇总后邮件至江苏省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汪洵,联系电话:025-86938481转811

  电子邮件:resky.cn@gmail.com

  系统网站:www.jshouse.com.cn

  附件:单位内部工作流程表

江苏省建设厅
2008年7月31日

 

单位内部工作流程表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范围  □城市开发企业 □村镇开发企业 
工作流程步骤  1    
2    
3    
4    
5    
序号  姓名  部门处、科室  职务  职责任务分配  加密锁帐号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1                      
2                      
3                      
4                      
5                      

  说明:

  1、单位名称为市、县各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单位与省行政审批中心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受理范围为城市开发企业或者村镇开发企业,可勾选;

  4、工作流程为本单位内部对于开发企业的行政许可的内部审批流程以及各人员的任务分配职责情况,例如受理>初审>复核>机构意见等;

  5、工作人员列表项为审批流程中参与人员的信息;

  6、加密锁帐号为目前正在使用的加密锁的帐号,亦即用户的注册号,用户使用加密锁登录系统的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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