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2 16:4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编制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国内外各界人士,特别是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4日。
信函请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邮件请发至: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
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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