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物业管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吉林省关于对物业管理达标申报项目进行考评验收的通知

2008-08-06 14:06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各市州房产局(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及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步伐,全面提高我省住宅小区(大厦)的物业服务及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根据年初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我厅决定组成考评验收组于9月初开始对全省申报2008年住宅小区(大厦)进行验收,同时对2006年以前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项目

  1、申报2008年度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以及申报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2、2006年以前(含2006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住宅小区(大厦)。

  二、考评验收内容

  执行《吉林省物业管理达标住宅小区(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1、对申报2008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进行考评验收。

  2、对2006年以前(含2006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物业住宅小区(大厦)进行抽检。对服务水平退化、业主意见大、名不符实、已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一律摘牌。

  三、考评验收组组成

  考评组由省建设厅等有关专家组成。

  四、考评验收时间

  自2008年9月初开始,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几点要求

  1、各市州物业管理部门将申报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名单及申报表于8月30日前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2、各地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评验收质量。

  3、严禁请客送礼,考评验收人员在检查验收期间的用餐,统一由所在城市主管部门安排工作餐;不安排考评验收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考评验收人员赠送礼品或有价证券。

  4、《吉林省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可通过“吉林省建设厅——住宅房地产——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吉林省建设厅网站为http://jst.jl.gov.cn/

  联系人:张旭东

  电 话:0431-82752598   13159688891

  邮 箱:cczxd@126.com

二○○八年八月六日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