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房产局(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及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步伐,全面提高我省住宅小区(大厦)的物业服务及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根据年初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我厅决定组成考评验收组于9月初开始对全省申报2008年住宅小区(大厦)进行验收,同时对2006年以前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项目
1、申报2008年度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以及申报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2、2006年以前(含2006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住宅小区(大厦)。
二、考评验收内容
执行《吉林省物业管理达标住宅小区(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1、对申报2008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进行考评验收。
2、对2006年以前(含2006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物业住宅小区(大厦)进行抽检。对服务水平退化、业主意见大、名不符实、已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一律摘牌。
三、考评验收组组成
考评组由省建设厅等有关专家组成。
四、考评验收时间
自2008年9月初开始,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几点要求
1、各市州物业管理部门将申报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名单及申报表于8月30日前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2、各地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评验收质量。
3、严禁请客送礼,考评验收人员在检查验收期间的用餐,统一由所在城市主管部门安排工作餐;不安排考评验收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考评验收人员赠送礼品或有价证券。
4、《吉林省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达标申报表》可通过“吉林省建设厅——住宅房地产——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吉林省建设厅网站为http://jst.jl.gov.cn/
联系人:张旭东
电 话:0431-82752598 13159688891
邮 箱:cczxd@126.com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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