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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通报

2008-08-12 14:04    【  【打印】【我要纠错】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厅机关各处室:

  2008年8月7日,省政府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建议反馈大会,通报了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群众意见建议征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5月30日到6月6日,省政府纠风办通过发放5万份征求意见建议卡、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走访群众等方式,对50个政府部门和25个公共服务行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活动。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共征集到群众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25178条,其中意见建议24865条,案件线索313件。反映全省建设系统的意见建议960条,占总数的3.86%,案件线索6件,占总数的1.9%.

  二、存在问题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存在问题多的重点行业,城市公用行业占意见建议总数的40%、城管执法占18%、房地产行业占18%、规划部门占18%.

  (二)存在问题多的重点市,郑州占意见建议总数的27%、商丘占15%、周口占9%.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能,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一些公共服务行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意识不强等。如城建部门乱修滥挖、市政建设服务质量低、城管执法不规范,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水、气等服务领域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的反映仍比较突出。在省直197条意见建议中,有58条是反映房价过高的,有42条是反映郑州挖沟问题。

  三、评议整改工作的要求

  认真整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政风行风评议的关键环节。评议中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是衡量评议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要求和省纠风办对评议整改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拙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精心组织,认真整改。一是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和分析。二是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把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解决好。三是要通过建立意见建议明细台帐,明确主管部门,落实责任人员,逐条逐件落实整改,能马上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四是要把整改解决问题与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五是整改结束后,厅机关五个主要业务处室要及时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报告》和《对照职能办实事办好事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报送厅监察室。

  (二)明察暗访,抓好督导。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要加强对评议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深入到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行业和部门进行监督和评议,促其整顿和改进,确保评议整改工作落实好、完成好。省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各省辖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个案进行调查处理,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三)查办案件,严肃认真。对于这次群众反映的6个案件线索,要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当事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做到一案一卷,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并将案件办理结果与整改报告一起报送厅监察室。

  (四)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根据省纠风办最终反馈意见,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政府责任目标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在2008年民主评议中综合考核列后10名的,在全省建设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在2008年民主评议中综合考核列前20名的,推荐参评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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