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9 09:3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建设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应用的实际需要,现将2008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从我省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出发,体现我省气候、地理、人文、技术等特点,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不够具体,并需要在省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可申报制订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二、申报范围
城乡规划、建筑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等建设行业领域,重点内容包括城乡生态环境规划、建筑抗震与避灾工程、节能减排(节地、节水、节材)、治理污染、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与修复、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公用设施、道桥、环卫、供排水、燃气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地下空间技术、工程与消防安全、人防、工程勘察、纲结构建筑体系、建筑新技术、建筑与建材新产品的技术应用、施工工艺等,以及其它确实需要申报立项的。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好《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申报表》(附件一),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我厅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各省级单位、厅直各单位由本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上报我厅;其他省属单位由其上级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我厅。
申报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stsjc@126.com.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日期到2008年8月25日。
五、其他
标准编制经费以编制单位自筹为主,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联系方式:徐一骐、姚强,0571-87052835、87052842.
附件:《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申报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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