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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调查统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的函

2008-08-05 14:42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提高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监管水平,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查统计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的函》(建质安函〔2008〕4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各市、县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设置情况调查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部门填写附表一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按附表二进行统计,并将加盖公章的表一(杭州市、宁波市各3份)和表二于2008年8月15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寄我厅。

  二、表一、表二内,经费来源请选择填写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从质量监督费列支,如属其它情况,请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中的明确的经费来源填写;人员构成中,人员编制填写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文化程度、专业构成、技术职称以实有人员中在编人员为基数填写。

  联系人:郦其根,联系电话:0571-85068057.

  附件:1.《设区市(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情况统计表》、《县(市)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情况统计表》(略)

     2.建质安函〔2008〕43号(略)

二○○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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