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学〔2008〕10号
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1号),满足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我会将于2008年下半年,在全国主要城市或地区统筹安排全国必修学时的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房地产估价师及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安排。现将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必修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房地产估价最新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动态;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的最新进展;估价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和案例剖析;房地产估价的新兴业务等。
二、培训对象
未达到《办法》规定的全国必修课学时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结合本年度继续教育需求情况,本季度培训优先接受2008年底注册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报名。
三、学时类型、学时数
参加每期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30个全国必修课学时。全国必修课学时已经修满的,本次培训获得的学时可以计入全国选修课学时。
四、培训费用及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费:每人800元(含资料费)。
食宿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安徽(黄山)
培训时间:2008年7月21日报到, 7月22-25日培训。
地点: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培训中心(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州大酒店)(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111号;酒店电话:0559-2353018)。
住宿费:标准间200元/天,合住双人间:100元/天;餐饮费:90元/天/人。
广东
培训时间:2008年7月24日报到, 7月25-28日培训。
地点:广州华泰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酒店电话:020-87789888)。
住宿费:标准间220元/天,合住双人间:110元/天;餐饮费:115元/天/人。
江苏
培训时间:2008年8月1日报到, 8月2-5日培训。
地点:南京军区华山饭店(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81号;酒店电话:025-83366884)。
住宿费:标准间180元/天,合住双人间:90元/天;餐饮费:80元/天/人。
福建
培训时间:2008年8月15日报到, 8月16-19日培训。
地点:福建省西湖宾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酒店电话:0591-87857008)。
住宿费:标准间160元/天,合住双人间:80元/天;餐饮费:80元/天/人。
浙江
培训时间:2008年8月29日报到, 8月30-9月2日培训。
地点:浙江省建设培训中心(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26号;酒店电话:0571-89968666)。
住宿费:标准间180元/天,合住双人间:90元/天;餐饮费:90元/天/人。
山东
培训时间:2008年9月5日报到, 9月6-9月9日培训。
地点:威海华夏会馆(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生态园华夏路1号;酒店电话:0631-5906888)。
住宿费:标准间200元/天,合住双人间:100元/天;餐饮费:80元/天/人。
江西
培训时间:2008年9月19日报到, 9月20-23日培训。
地点:南昌市国恩大酒店(地址:南昌市站前路19-23号;酒店电话:0791-7180000)。
住宿费:标准间160元/天,合住双人间:80元/天;餐饮费:70元/天/人。
六、报名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上报名。房地产估价师请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网址:www.cirea.org.cn),选择继续教育栏目下的“培训报名”进入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class.jianshe99.com/asp/wangxiao/jijiao/mianshou.asp ,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欲参加的培训班。报名成功后,用A4打印纸打印《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报名成功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5天登录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取消报名。无故不到会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取消半年内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继续培训报名权。
七、注意事项
1、学员请按要求在《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照片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无执业单位的,需本人签名)。
2、参加培训时,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未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携带执业资格证)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3、每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取得的学时数将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公告。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