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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8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通知

2008-07-21 19:20    【  【打印】【我要纠错】

沪建市管[2008]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咨询行业自律,促进本市咨询行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自2008年8月起,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组,由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定额站和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参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情况(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执行情况。

  (三)咨询成果文件是否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有关规范性条款要求。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执行情况。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业务管理与咨询质量的通知》(沪建市管2007第119号)执行情况。

  (六)咨询成果文件时间段原则上设定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以出具咨询报告文件时间为准)。

  咨询成果文件包括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委托送审资料、造价审核资料等。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自查阶段(通知日至8月中旬)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业务管理与咨询质量的通知》(沪建市管2007第11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照自身做法,自觉纠正本单位不规范的计价行为。

  (二)检查阶段(8月下旬~10月)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组将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被检查的造价咨询企业,并对要求时间段内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抽查。对本市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组将抽取部份书面的造价咨询文档(协议、会商纪要、工程款变更等),必要时进驻造价咨询企业所承担重点工程咨询服务的工地现场,抽取相关造价咨询文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在专项检查基础上,针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总结会议,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进行点评,并提出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有序发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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