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7 16:3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园林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水平,促进园林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2006年度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6]1078号)要求,编制完成《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予颁布,自2008年8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定,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本规定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定由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