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0 10:1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晋建规字[2008]101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现将《2008年城市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城市规划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继续围绕推进特色城镇化战略,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为重点,健全规划法规、完善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监督,增强规划的指导与调控作用,保障特色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一、开展《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
围绕《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月活动。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查处随意改变规划的行为和违法建设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造成声势,扩大影响,增强各级政府领导和全社会的规划法制意识,形成依法编制、实施、监督规划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特色城镇化工作的指导
调整省规委组成人员,完善规委的机构与机制,增强规委的领导与协调职能。召开省规委全委会议,审议太原经济圈规划、介孝汾城镇群规划和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研究特色城镇化考评工作及推进特色城镇化的有关问题。
确定特色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在对2007年各市特色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试测的基础上,对2008年各市特色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继续开展城中村整治、改造调研工作,借鉴省外的经验,结合省内部分城市的试点,提出推进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政策措施。
指导阳泉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研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三、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开展《山西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山西省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为明年修订做好准备。修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章,规范城市规划编制、修改、实施与备案工作。
四、继续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太原经济圈、介孝汾城镇群规划编制。指导长治上党1+5城市群及太原、运城、孝义、永济等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做好审查和审批工作。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暂不进行总体规划修编的城市和县城,明确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划定规划的“三区四线”。此项工作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
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争取用2到3年的时间,实现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规的全覆盖,为城镇建设和土地出让提供依据。
对已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清理,完善审批手续和档案,做好备案工作。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专项规划和县城的总体规划报省建设厅备案;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主要专项规划报市规划局(建设局)备案。同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向本级人大的备案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实施与监管
继续推行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设区城市编制2008年度城市规划实施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建设厅备案。3月底和6月底前分别完成2009年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2008—2010年住房建设近期规划的编制与公布。
落实省政府向设区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工作,并在部分城市开展向所辖县(市)派驻规划督察员试点,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修改和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继续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将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意识,维护利害关系人和公众利益。
制定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规划,加快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并逐步实现与各市联网,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控。
依据《城乡规划法》,实行省、市、县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制度,接受人大的监督,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书面材料同时报上一级政府。
六、加强城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的,及时报请省政府批复;尚未完成编制的,要尽快完成。
组织开展城镇历史文化遗产调查,积极推进太谷古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公布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对于达不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标准,还保留部分历史文化遗存的城镇,在旧区改建规划中加以整理和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体现地方特色。
七、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
组织规划编制单位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全国、全省《城乡规划法》培训,增强规划编制单位和人员依法编制规划的意识。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