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9 17: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在到全国数据汇总仅有一年多一点时间,第二次土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我省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掌握各地土地调查进展情况,研究各地土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进我省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省土地调查办将从7月中旬开始,开展对全省17个市(甘孜、阿坝、凉山和巴中召开专题会)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方面:
1.机构、人员组成、工作方式等;
2.土地调查经费预算、落实情况;
3.项目招投标及调查单位落实情况;
4.存在主要问题。
(二)农村土地调查方面
1.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方法、技术路线、工作进展;
2.调查基础资料情况;
3.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三)城镇土地调查方面
1.城镇土地调查已有资料现状;
2.工作方案、技术路线,工作进展;
3.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四)其他方面
1.基本农田资料收集准备情况;
2.确保本地区土地调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保障措施。
3.下一步工作安排;
4.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有哪些经验、教训和建议。
二、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本着切实推进各地土地调查工作进展和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实地抽查和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地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每个督查组负责3-4个市,每组除对市级土地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外,抽查和重点检查困难较大的县级土地调查工作。
三、具体要求
1.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间进行。检查组要提前与所检查市取得联系,安排好检查日程。
2.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了解全省各地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及存在问题,检查结束后,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附:督查组成员名单(略)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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