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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上半年安全方面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08-06-30 11:16    【  【打印】【我要纠错】

晋建安办字[2008]13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建总公司、省路桥集团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政府、建设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安排,省建设厅分别印发了《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晋建建字[2008]80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建建字[2008]189号),对我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出部署和安排,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每个时段的要求分别进行了检查和督查,省建设厅安委办在第一重点时段组织各市进行了交叉互检,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始后,省建设厅张立光副厅长带队专门组成省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地市及所属县区、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将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前一阶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月27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之后,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线,认真部署,抓好落实,目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有些市正在将排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明确主线,认真进行部署。今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重要的工作抓手。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市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主要结合年度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运城、晋城、大同、晋中等市都召开了专门会议。运城市组织召开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所属县区管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参会,会议人数达350多人,规模大、人数多,形成了一定的声势,直接把工作要求传达部署到基层,使得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展开。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根据向省厅上报的资料统计,各市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吕梁、忻州等市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组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下发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时段划分、治理内容、检查要求等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太原市在方案中将排查时限、排查部位、完成时间、责任单位等都在方案中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为做好排查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及时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展开后,全省进行了三个层次的检查。一是项目层面的自查,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自查。二是企业层面的普查,在企业自查阶段,要求所有在晋施工企业对所承建的在建工程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纵向到底,项目全覆盖。省建总公司、铁三局、铁十二局等单位的自查横跨数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企业层面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三是管理部门的检查。各市、县分别组成多个检查组对辖区内的企业和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大部分市对县区还进行了检查。在企业自查,各市检查的基础上,省建设厅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建设系统第一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安办函字[2008]1号),组织各市进行了第一重点时段的交叉互检。据统计,第一时段全省统一部署的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329个,在建工程1862项。

  (四)强化整改,做到关口前移。在第一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全省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561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89份,共查出隐患2371个,完成整改2371个,整改率100%.做到了关口前移,及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确保了“两会”期间和春季复工的安全生产。

  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4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和强化。目前正在进行当中,从省厅已经完成督查的晋城、长治、运城、临汾、大同、朔州等6市的情况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表现为认识到位、领导重视、部署得力、展开迅速。

  (一)迅速进行百日督查的部署。四月下旬,全省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后,各市、县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工作。在没有接到上级文件的情况下,各地已经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方案、开展检查和督查。忻州市5月30日即组成了4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开展督查工作,壶关县建设局从建设厅的网站上直接下载了建筑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本县的工作方案,大大缩短了督查行动上传下达的时间,做到了及时、迅速和高效。

  (二)进一步强化了检查工作。根据第一时段的工作情况,各市、各企业根据省建设厅的百日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强化了对本市直管工程的督查。二是强化了对所属县区的检查。三是强化了治理建筑施工现场高坠和坍塌两类事故的专项整治的检查。四是省厅在百日专项督查一开始就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市的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指出差距,有利于改进工作。

  (三)结合本市特点开展督查工作。太原市把市政府的“城乡清洁工程”引进施工现场,提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我省地方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的执行力度。临汾市把“城市蓝天碧水工程”与督查工作相结合,并制定了“迎奥运,保安全”专项工作方案。阳泉市在督查工作中提出了“五项要求”、“四个重点”、“八个不准”和“一个限制”的工作要求;大同市根据市政府保护历史名城活动的要求,提出了“五个结合”和“五个强化”的措施。

  (四)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省建设厅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始之初就制定了检查标准,对检查内容和要达到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促进了各市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完善。大同市专门制定了《大同市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作业规范》和《大同市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作业规范》两个规范,把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两类事故的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范畴。运城市制定并下发了《运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和《运城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五)加强了对两个专项安全工作的宣传。省厅在百日专项督查行动开始后,在省建设厅信息网上专门开设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上传有关文件、交流各地信息,同时定期编发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简报”。晋中、太原、长治、晋城等市也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反映了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专项督查行动的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省级专项督查,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百日专项督查专项行动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在少数市、县管理部门和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针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

  (一)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少数市县工作力度不大,督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这些市、县部署不迅速、工作不扎实、检查不落实。左云县、襄汾县从管理资料中,只看到照搬照抄的方案和转发的文件,甚至没有按要求开展督查工作,看不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专项督查工作的过程资料,工作力度层层衰减,督查工作对企业和施工现场没有触动。二是个别市对所属县区督查工作没有进行。长治市在第一时段的隐患排查中,只对本市直管的工程进行检查,没有对其所属县区进行督查,工作不够全面。三是有些市、县虽然也进行了检查,但不注重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山阴县进入县城道路两侧的许多工地现场管理混乱;永济市已经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但所抽查到的永济电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公园天下工地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襄汾县由临汾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的商业步行街项目,现场安全严重不达标,隐患严重;山西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承建的长治市邮政综合楼工程,5月28日发生的施工起重机械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就在长治市区内违法施工;时隔不到一周时间,5月31日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因清淘排水管道,又发生死亡2人的市政运营安全事故。四是有的市县以日常安全监督工作代替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督查。这里需要明确的是,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专项督查工作,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开展工作。但有的市、县行政管理部门没有部署和安排,以安全监督站的监督工作代替了专项督查工作,削弱了督查工作的力度,也使得查出的问题难以及时得到解决。五是对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行动宣传不够。许多工作没有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有些市做了大量工作,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宣传,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没有及时跟上。

  (二)企业和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首先是施工单位与其他参建单位相比不平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隐患排查治理是施工单位的事,自查阶段只有施工单位进行了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几乎没有组织自查。其次是施工单位之间不平衡。表现为大企业热,小企业冷,高资质企业热,低资质企业冷,综合承包企业热,专业承包企业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实现重心下移。二是施工单位的部署在工程项目上落实情况不好。四川省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对各个时段隐患排查没有进行专项部署,施工现场深基坑支护方案有重大缺陷、长途光缆直接跨越现场上,隐患严重。长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长治城建开发公司天骄阁小区4#住宅楼项目,现场安全防护不达标,更谈不上文明施工。三是多数小工程项目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较多。许多砖混结构建筑,大多数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起重设备、施工机具、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四是对管理工作上的“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设上滞后,隐患检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整改销号制度、公示公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都没有建立起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已经投入使用,但备案登记迟迟不搞;还有的现场配备的“三类”人员没有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符合规定;专项施工方案不按程序审批等。更有甚者,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始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重点时段,目前正处于第二重点时段,这一时段的主题就是开展百日专项督查,在奥运会开始前的这段时期,建筑施工处于旺季,同时汛期、酷暑等不利因素,也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单位要攻坚克难,严防死守,做好防范大事故的准备,形成督查排查的强大声势,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一)切实抓好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在前一阶段的检查和督查中,各市、各有关单位都查出一大批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隐患,关键是要抓好隐患的整改治理。管理部门对隐患的整改和治理要做到督促到位,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专人催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隐患的整改和治理要做到落实到位,抓隐患的整改治理落实要做到人员、资金、措施、验收、销号五落实,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跟踪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已经查出的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二)进行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发生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发生市政运营事故1起,造成2人死亡。这些事故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事故、也有中毒事故,反应出安全技术上、管理上的漏洞,暴露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死角和盲区,在后续的督查和检查中,要重点解决这些问题和隐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对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和部署。各市要认真总结前半年的工作经验,对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消除麻麻痹思想,克服厌战情绪,认真抓好落实,要针对本市、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工程,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四)全面推进,做到“四结合”。今年的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是主线,要将主线工作与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一是与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重点要加大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力度,创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二是与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措费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要与行政执法检查相结合,检查只是手段,目的是改进工作。各市要对违法违规问题和导致重大安全隐患存在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等事故发生后才去追责任。8月份省厅要组织全省建筑安全综合执法大检查。四是要与打击非法建设相结合,充分认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严重危害,这些工程的安全监管处于失控状态,是最大的隐患,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查处。通过各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专项督查工作引向深入。

山西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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