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2 09:3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发展改革委、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宿州市房改办、滁州市建委:
根据省发改委投资处《关于编报2009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已经上报了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申请中央补助投资建议计划。考虑到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实际情况,请你们与有关部门做好衔接配合,按照编制2008年计划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主要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批。
二、完备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等手续,落实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备齐规划、土地、建设、财政等部门审批文件(包括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年度预算安排证明或资金拨付证明)。
三、请尽快做好市级廉租住房项目需要省批准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准备工作,初步计划8月上旬组织审查。同时各市应尽快完成下辖市县项目的审批工作,并于8月中旬上报。
四、上报的2009年廉租住房计划如有调整,请于7月23日下班前反馈我们。
联系人:省发改委投资处,曾晓明,0551-2602742
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处:徐春雨 0551—2632452.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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