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07-04 15:17    【  【打印】【我要纠错】

吉教联字[2008]3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教育局、建委(建设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强烈地震,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震区学校损失惨重。为了提高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统筹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高度出发,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发[2008]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校舍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统筹领导。省政府成立由陈晓光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卢连大厅长兼任,具体负责对各地、各高校排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各高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投入专项经费,把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本着“业主单位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有效工作协调机制,全力推进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二、明确检查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合劫儿园、教学点,下同)对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礼堂、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公共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以及楼板是预制楼板的校舍,作为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重点检查建筑物基础形式、结构形式以及是否按国家规定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防等情况。各地、各高校要如实填写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情况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改造加固。各级教育、建设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编制应急预案,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加强抗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科学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突出以人为本,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力争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防御能力。

  此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高校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重在抓落实。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于8月22日前,由市州、县(市)教育、建设行政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调查表及改造加固方案,形成书面报告(附调查表和汇总表,电子表式及填报要求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省教育厅和建设厅。各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直接报省教育厅和建设厅。省教育厅、建设厅将适时检查本通知落实情况,如有因排查、整改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全省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调查表

     3、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建设厅二00八年七月四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