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9号)的精神,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8日-11月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上午9时起至2008年6月6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6月2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1月8日 | 上午 0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11月9日 | 上午 0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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