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7 09:0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萧山、余杭区建管局:
根据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法律和我省建造师注册审查方案工作的安排,我办组织专家组对全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第六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此次注册各地市共上报初始人数787人,双专业注册55人,三专业注册3人,共计906项。经审查,王昌青等729项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吴斌等132项需要核实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谭克力等45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全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审查初审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中需核实的相关人员信息,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于2008年6月23日前将核实情况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报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可以提出申诉,但我办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注册办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杭州市教工路140号三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816250
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