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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6月2日至7月1

2008-06-02 10:58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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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9号)文件,为帮助考生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8、9日(星期六、日)两天。

  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四、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2日—7月15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8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8年8月4日-8日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初审,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2008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08年8月4日-8日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10月下旬起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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