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职改办[2008]96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8]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我市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1月8、9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并于2002年12月18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组织
2008年考试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4日至2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职改办负责)。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聘书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2张照片,同时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
七、考试用书征订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请将此书订购事项及办法告知考生。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010)64194907
八、报名确认时间
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8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九、报名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附: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略)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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