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培[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人考[200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至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月8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2个科目。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4日至25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报名公示专题报告(见附件2),于2008年6月24日至26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1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同时对照报考条件还须提供相应的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2008年7月10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后盖章,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6月30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邮件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务部。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0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续考人员且按规定已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请于2008年11月5日至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请考生直接与省土地调查登记协会联系。
八、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略)
2.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示专题报告(略)
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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