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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印发《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06-10 17:09    【  【打印】【我要纠错】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陇南、甘南、天水等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确保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建设厅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厅前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按照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统一指挥,全力完成第一批8万套活动板房的建设任务,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二)“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过渡安置与重建统筹规划相结合,坚持暂时安置、过渡安置与永久安置相结合,坚持争取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三)做到“三个优先”。按照整村建制异地重建优先、遇难者家属优先、学校和医疗院所优先的原则进行安排。过渡房的安置建设要按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原则组织进行。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与时间进度

  1、基本要求。按照“厅前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综合协调到位,过渡安置房材料生产运输到位,过渡房建设到位,后续保障责任到位。

  2、工作进度。

  (1)确保6月25日前,全面完成甘南州1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2)确保7月20日前,全面完成陇南市、天水市3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3)确保8月10日前,再完成陇南市、天水市3万套过渡性安置房建设任务。

  3、质量要求。加强过渡安置房质量管理,要将保证过渡安置房建设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过渡安置房质量达标。

  (二)认真抓好对口支援工作

  1、抓好省外对甘肃受灾市的对口支援工作。主要是协调配合,并落实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对口支援6万套(北京1万套、天津2万套、上海3万套)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2、抓好省内市州对受灾市州的对口支援工作。总体要求是:没有或较少受到地震影响的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要分别对口支援受重灾的有关市县。

  要求以上市州分别派一名(兰州市两名)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副科级以上机关干部参加“厅前指”建设工作,并派一辆(兰州市两辆)车况较好的越野车。被支援的市州所在地也要派一名机关干部,搞好当地建设的协调工作。省建设厅派一名机关干部,共同组成“厅前指”部现场工作组,开展过渡安置房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任务分解

  “厅前指”根据受灾程度的不同,划分了10个对口支援市州工作组。即:兰州市对口支援武都区和文县,酒泉市对口支援徽县和两当县,张掖市对口支援西河县和礼县,白银市对口支援成县,武威市对口支援康县,定西市对口支援宕昌县,金昌市对口支援舟曲县,临夏州对口支援迭部县,嘉峪关市对口支援天水市。省建总公司负责组建两个机动组,由“厅前指”随时调遣,赶赴需要加派力量的地方。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领导机构

  1、成立甘肃省建设厅过渡安置房建设前线指挥部,全面负责全省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总指挥长由厅巡视员张和平担任,副总指挥长由房产处处长陈策担任。

  “厅前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陈策兼任,副主任由建筑管理处副处长张天军、住房保障处副处长何志刚、科教处副处长魏存孔兼任。

  “厅前指”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组长魏存孔,组员刘军。生产运输组:组长张天军,组员惠健鹏。质量技术组:组长张飞彪,组员叶明鉴。计划统计组:组长何志刚,组员唐钢。

  2、“厅前指”向陇南、甘南、天水三市州派出现场工作组及10个县区工作组,负责协调当地过渡安置房建设事宜。甘南州由省建设厅建筑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史军宏负责,陇南市由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杨力负责,天水市由省建设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保定负责。

  (二)加强过渡安置房建设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工作组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工作人员切实负起相关责任,深入一线,亲自指挥,解决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要负责“厅前指”与各省市对口援建队伍、各市(州)县(区)过渡安置房领导小组及我厅派出工作组的协调联系,负责工作车辆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生产运输组负责我省自建的2万套过渡安置房生产、运输、安装组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并负责省外援建板房的运输协调。质量技术组负责配套工程的技术指导,对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计划统计组负责做好生产、运输、安装等工作的统计汇总、上报。

  3、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工作组之间要统一步调,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搞好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科学合理地调配好人员和物资,安排好工期和秩序,确保过渡安置房建设高效、安全地进行。

  4、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各工作组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服从调遣,各项工作必须狠抓落实。请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消极应付、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留有质量隐患的要作出严肃处理,确保过渡安置房建设顺利实施。

  5、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从6月10日起,正式编写《甘肃省建设厅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日报》,各工作组和驻灾区市州工作组、县(市、区)工作组要在每日16:00前将所在地工作情况报“厅前指”办公室,16:00—17:00由“厅前指”办公室汇总整理,18:00前报出。

  原我厅要求各市州建设局上报的过渡安置房建设各类报表一并报前线指挥部计划统计组;我厅派往各县区的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组每日报送的各类报表先报省建设厅驻市州工作组,市州工作组汇总后再报前线指挥部计划统计组。由计划统计组汇总、整理、分析后以《日报》形式,上报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各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严肃工作纪律。

  1、所有抽调到“厅前指”办公室、工作组、驻外工作组人员原则上脱离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其工作任务以抗震救灾,搞好过渡安置房建设为主,听从“厅前指”工作安排。

  2、大事当前,时间紧、任务重,“厅前指”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以大局为重,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加班加点,忘我工作。

  3、“厅前指”包括驻各市州县区的工作组所有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请假或擅离职守,违者,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四)明确工作责任

  1、总指挥长职责:全面负责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的工作。

  2、副总指挥长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各项工作的安排、组织和协调。

  3、办公室主任职责:全面负责各工作组和驻灾区市州工作组、县(市、区)工作组的工作落实。

  4、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各工作组和驻灾区市州工作组、县(市、区)工作组的工作落实。

  5、工作组组长职责: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厅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前线指挥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6、工作组组员职责:协助工作组组长完成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7、“厅前指”市(州)工作组职责:全面负责各市(州)县(区)过渡安置房领导小组及我厅派出县(区)工作组的工作协调、后勤保障和数据上报等工作任务的落实。

  8、县(区)工作组职责:协助市(州)工作组做好各所在县(区)过渡安置房工作,落实所在县(区)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

延伸阅读: 甘肃省 抗震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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