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办发[2008]57号
各县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08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0日
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至6月10日。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报名条件分别见附件1.
报考人员直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建设局报名。市建设局于6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及花名册(附件4)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勘察设计科电话:0539-8112622,联系人:英占辉。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考试时统一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半个月。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
七、报考人员输入报名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肃处理,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将在全市通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