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9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2008年5月12日9:00时起至6月6日17:00时截止为网上报名时间。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将开通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8年6月2日至6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由省地价评估中心负责。
附件: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略)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