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9号),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5月12日 9:00- 6月6日 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 2008年6月2日 至6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
联系电话:22203889.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1月8日 | 上午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11月9日 | 上午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下午 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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