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资料、打印报名表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下称《报名表》)”和上传照片等其它服务项目→打印《报名表》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完成)。
(二)完成“报名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打印相关资料,持《报名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加具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好的《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考务费到报名点报名。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教育中心(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二楼,85584009)报名。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和聘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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