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21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1月8、9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2008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4日至6月2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6日、7月17日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汇总资料后统一到市人事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所有原件要求有复印件。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
七、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010)64194907
附件: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略)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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