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建设局人事(政工)股,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08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0日
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2日。
报考条件按照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有关栏目,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大头免冠清晰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市直、各县(区)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生由单位于5月30——6月13日统一到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初审手续;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他专业的人员,县区的考生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单位于5月30——6月13日统一到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初审手续;市直的的考生由单位于5月30-6月13日统一到市人事局政务大厅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县、区人事局于6月16-18日将考生报名材料报市人事局政务大厅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由市人事、建设部门共同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考试时统一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市人事局、建设局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具体发放要求如下:
七、考生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2]254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
以上两类考试的考务费,按过去有关规定于报名结束后上缴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鲁价费发[2005]150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8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0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在省物价、财政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前,暂按以下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九、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县区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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