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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建设、环保、园林等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06-04-06 14:57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 )、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单位:

  省建设口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二○○六年十月召开评审会议,同时我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会议也于二○○六年十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正高级职务:

  按照《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规定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

  高级职务:

  正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甘人事 [2003]129号)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其中评审正高级者30份),内容必须打印,纸张型号为 A 3 ,否则不予受理;

  3、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验证后退还),并附复印件1份;

  4、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所在页面);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单位公示结果1份;

  8、上报证明材料(不含评审表、简表及论文清样)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

  9、一篇拟答辩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清样,一式3份,不得注明作者及刊物名称。

  为便于整理,以上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统一采用A4 型号的纸张。

  三、 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申报评审或考核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另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上须由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须填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一式1份),并由相应部门签注意见。

  四、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由 市州、厅局职改部门 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 2份,《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要在拟评审任职资格栏注明“破格”字样。

  五、评审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式样,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2006年8月25日前将申报副高级工程师职务评审材料报省建设厅人事处(职改办),省建设厅直属单位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材料同时上报,市州建设系统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

  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大院前楼513房间)

  联系人:王卫国联系电话: 09314609763

  附件: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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