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6 17:4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我中心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熊海丰等3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1),卢首攀等20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 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熊海丰等3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卢首攀等20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声明
近期,有人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建设部有关单位的名义,通过电话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所在单位以注册为由收取高额费用。对此,我中心郑重声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只在递交注册材料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管理机构收取规定的注册费用,除此之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不需要向任何单位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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