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9 08:5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了保障公民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5月19日起,市规划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联合公示《佛山市祖庙东华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稿)。市民可到市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地址:禅城区绿景路惠景城惠景一街22号),或登录佛山市规划局网站www.fsgh.gov.cn、禅城区规划局网站www.ccgh.gov.cn查阅相关规划详细内容,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自己的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从2008年5月19日至6月17日止。
网站:www.ccgh.gov.cn(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网站首页“规划咨询”栏目)、www.fsgh.gov.cn(佛山市规划局网站首页“规划建议”栏目)
信函: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城市规划研究所
E-mail:ghfj@chancheng.gov.cn
传真:83139629
联系人: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区先生,电话:83139630
市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李海燕,电话:83825113
佛山市祖庙东华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编制背景
禅城是佛山市最具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区之一,经济发展迅猛,商业文化中心功能逐年增强,随着城市环线和地铁等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城市发展也面临着结构的调整、形态的优化和功能的重组。
祖庙东华里片区,处于佛山老城的核心位置,是一个具有相当历史文化底蕴与鲜明传统风貌特色的地区。片区内有22处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包括祖庙和东华里两个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片区内保存下来的明清历史建筑与街巷、民居群在佛山是首屈一指的,这些具有较高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地区宝贵资源。但是长期近似“冻结式”保护,导致了本地区更新滞后。
面对地铁、商业、旅游等多种发展动力条件,如何处理好地区传统风貌保护和城市更新的关系成为地区发展的重要议题。为了加强对祖庙东华里片区的风貌保护和景观控制,加快该地区的旧城改造的推进速度,促进该片区的建设与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市祖庙东华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为:北至人民路、燎原路,南至城门头路、建新路和兆祥路,西至汾江路,东到市东下路,总面积约86.99公顷。
三、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延续文脉
保护规划区内真实的载体和历史环境,对历史街区中的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巷道等重要历史信息的载体进行保护。
(2)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十分谨慎,不能做出有损于历史街区核心价值的行为,必须科学合理的处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
(3)统筹地区的改造更新和协调发展
对旧城区的改造更新应与规划区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加以统筹考虑,使原有居民的利益在改造和发展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促使改造地区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4)科学引导,提升地区土地价值
老城区的土地资源有限,在土地使用和各类设施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结合历史街区的保护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建设,进行科学的开发引导,提升地区土地价值。
四、规划目标
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规划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地区的和谐发展与城市复兴。
保护已入册的文物建筑、优秀历史建筑、街巷和街区的传统风貌,发掘其潜在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文化价值,使之成为本区发展中能形成有文化特色、具有吸引力的“核心”。
研究与确定本区城市功能的更新与公共生活环境的重组,优化提升用地功能,展现城市文化内涵与底蕴特色,提升祖庙东华里片区的综合竞争力。
完善本区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本区对外与内部的交通网络,提高城市公共生活与居住的质量,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城市生活需求。
改善区内城市环境品质,提高规划地区环境质量,塑造具有鲜明地域特征,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公共空间。
五、规划定位
佛山祖庙东华里片区定位为:融合岭南民俗文化、禅城时代特色和现代商业文明,辐射珠三角,影响华南地区的集文化、旅游、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街区,成为佛山的城市中心和城市标志。
六、规划结构
以祖庙东华里为公共生活核心,形成西商东居的总体格局。商业设施主要集中布置于规划区西侧,东侧以居住功能为主,以祖庙——简氏别墅——东华里三处文物为核心形成规划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保护规划区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街巷和街区的传统风貌,发掘其潜在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文化价值,使之成为本区发展有文化特色、具有吸引力的“核心”。
七、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本规划经法定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于佛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八、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区内现状用地性质较为混杂,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商业设施用地主要集中于规划区周边及内部城市干道两侧。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文物古迹用地、工业用地和少量的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
九、土地利用规划
佛山祖庙东华里片区整体的规划布局应在其总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历史文化资源和地区历史风貌的保护为前提,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合理组织历史文物、人文景观、居民生活、商业办公、旅游开发等要素,实现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共同发展,并整合规划片区现状功能用地结构,提倡用地功能的混合和设施的紧凑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祖庙和东华里历史街区为核心,形成“西商东居”的总体布局结构。
十、道路交通规划
对规划区及周边交通需求进行分析与预测,合理评估规划区内未来交通发展。规划完善规划片区范围内部支路系统,形成围绕核心保护区的环形支路;通过增加支路网密度,加强规划区内外部交通联系;通过严格控制支路网宽度,保持规划区内部历史街区空间尺度。
十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参照《佛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按居住小区级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十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坚持以原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分类保护原则。本规划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街巷空间、街坊肌理及绿化等物质要素以及地方文化、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明确物质空间特色保护对象与人文历史特色保护对象,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物质空间特色保护对象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物、构筑物、街巷空间、街坊肌理、绿化及水景观等;人文历史特色保护对象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地方文化、民俗风情、民间艺术、特色产品与传统饮食、地方名人、历史事件等。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规划对片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十三、旅游开发规划
旅游总体布局:规划形成节庆——休闲——体验三位一体的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将风貌区定位为集节庆、休闲、体验三位一体的旅游胜地。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保存传统居住、商业功能并拓展旅游功能,并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发展休闲体验旅游。
利用风貌区内的历史街巷作为展示佛山古镇历史风貌、人文传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场所,形成“街巷——博物馆”。
十四、建筑工程控制
规划明确了片区的“允许建造范围”与“需整体规划范围”。对规划区各地块的建筑容量、高度、密度、绿地率、道路退让红线等作出详细的限制性规定。对建筑的色材、材料、风格等给予建议性规定。对城市设计给出指导性意见。
十五、市政工程规划
对片区的给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等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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