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人事 (职改) 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湘人函[2008]39号 )(见附件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报名地点设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市政府原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
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初次报考的人员,本人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同时正确填涂《考试报名信息卡》,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和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属滚动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资格考试登记表》(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其上年度考试成绩不能作为滚动处理)、《考试报名信息卡》及1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背面。
三、报名将采用数码照相技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数码照相费20 元/人。
四、报名所需表格资料可到市人事局办公室购买,《资格考试登记表》也可到娄底市人事网(网址:www.ldrsj.gov.cn)下载。
五、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代人考试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工作中不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甚至帮助弄虚作假而导致本单位参考人员出现严重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