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关于2008年度重庆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05-28 19:37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8]40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申报建筑工程技术高、中(初)级职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建筑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由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到重庆市建委组织人事处。

  时间:高级200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中级2008年8月1日至8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重庆鹰冠大厦20楼)

  联系人:李文媛

  联系电话:63671333

  三、材料要求

  送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具体。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回归档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3份(同时报电子件,使用u盘拷盘或发送邮件至cqwy2006@yahoo.com.cn),按高、中、初级分别填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该表各栏应认真填写,没有内容的写“无”,内容较多的可附页。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高级23份,中初级15份,使用A3纸复印。业绩内容要具体翔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自己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其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要求内容真实具体,并加盖公章,按规定进行公示,未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报。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6、业绩材料1套。包括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和等。参评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应有两篇以上论文,参评工程师的人员应有一篇以上论文,不满足此项条件的不予评审。

  7、最高学历证件、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8、外语、计算机考试结果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007年3月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及2007年、2008年3月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作有效成绩使用。

  9、《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1份。

  10、任现职以来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1、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3份,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报送。

  12、对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符合“先评后补”、免试或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报送。

  四、材料包装

  1、为提高评审效率,保证评审质量,表格内容要求打印。

  2、评审材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袋上贴统一规格的材料清单1份(见附表),并填写清楚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五、评审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渝价[2001]241号文规定,评审费标准为:高级职务为每人280元,中级职务为每人120元,初级职务为每人60元。

  特此通知

  附件:1、渝职改办[2008]40号.doc

     2、渝职改办[2005]77号附件.doc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xls

  注:以上表格样式均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网址:www.cqpa.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重庆市 建筑 工程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