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6 19:3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5.12汶川地震灾区房屋建筑震害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分析房屋建筑震害原因,为灾后重建和抗震设防提供可靠依据,在我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济及损失评估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应指办[2008]4号)的基础上,现就做好灾区城乡房屋建筑震害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城乡房屋建筑震害调查整理分析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各有关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城乡房屋建筑震害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工作。
二、城乡房屋建筑震害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工作以前期城乡房屋建筑安全性及损失评估结果为基础,认真了解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填写《各类房屋建筑震害调查统计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可按街道、镇、自然村为单位进行。要特别注重对重要工程和典型工程的调查统计分析,对学校、医院、办公楼、大型商场、厂房等公共建筑的调查统计分析率应不少于50%;住宅类建筑的调查率应不少于30%.要对不同区域、不同建造年代、不同使用功能、不同结构形式、不同设防情况的房屋建筑分门别类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对安全性评估深度或覆盖面欠缺的区域和单体工程,应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
三、震害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成果以表格、图像、文字、综合分析报告和典型工程震害分析专题报告的形式表达。在此基础上,要做好本地区房屋建筑震害调查资料及其相关资料、成果的档案整理工作。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要统一标准、严格审核、综合分析、提出建议。6月底前形成震害调查成果报告,会同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省建设厅应急办。
联系人:周德武 蒋玉琴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565955
四川省建设厅抗震应急指挥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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