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在方案、质量、工期、价格、措施等方面自我预期控制的指标。
1、编制人。与工程量清单一样,招标标底一般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
2、编制原则和方法。在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中,对招标标底的编制做了规定,指出标底应根据:①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②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计价规范》中进一步强调:“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条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规范进行”,并进一步规定“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建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3、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各有关单位和计价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则和清单招标的实质。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是基本保持不变的。不同的是招标过程中计价形式和招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应的评标办法等有所变化。只有正确理解了清单招标的实质才能真正体现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才能使工程量清单招标顺利得以推行。
(2)若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标底是同一单位,应注意发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标底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描述等各方面保持一致,避免由此而造成招标的失败或评标的不公正。
(3)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
(4)注意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
(5)注意技术标报价与商务标报价不得重复,尤其是在技术标中已经包括的措施项目报价,在列措施项目清单及做标底时应避免重复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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