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8]39号
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9号),我省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9:00-6月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6月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6月2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的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6月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6月20日前、报考材料6月27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11月8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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