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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2008-05-29 09:15    【  【打印】【我要纠错】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给当地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强我省抗震防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省厅于2005年6月以闽建设[2005]19号文布置了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只有厦门、漳州、泉州市完成该项工作。请其他设区市抓紧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

  二、认真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新建工程(含扩建、改造工程)从选址、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都应符合抗震设防的要求,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超规范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工程都应按国家规定报省厅组织审查或核准。

  三、尽快制定并完善《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尚未制订《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城,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做到方案有效,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已制定的要结合实际进行补充、完善,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演练,促进措施进一步落实。

  四、加快做好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后期工作。2005年底省厅下发《关于做好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的通知》,布置开展全省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各地应尽快做好普查材料的汇总分析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指挥机关、医院、供电供水供气和地震中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以及中小学校舍等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抗震设防情况。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要有计划、有目标地采取相应加固、限制使用或拆除改造等措施。

  五、各设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本单位承担的医院、学校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抗震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发现存在抗震设计安全隐患的,要主动与业主反映,提出相应措施、建议,排除安全隐患。

  省厅委托福州市勘测院研发了“防震减灾地理信息系统”,各地可利用该软件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如有需要可与该院联系,联系人:钱兆向,联系电话:13809542230.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福建 加强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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