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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5-15 17:01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发生在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境内的7.8级地震,灾情严重,损失巨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5.12”地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抗震救灾有关工作再次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值班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大情况立即上报省委、省政府。各地对“灾情报告”要认真核实,确保及时、准确。

  二、各地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桥梁、涵洞、道路、水库大坝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实地检查,防止发生垮塌、泄漏等事故,确保有效供给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本地、本部门抗震救灾行动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抗震救灾、提供保障和协同配合等情况。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做好户外避震群众的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为群众及时提供各种救助和帮助,防止发生社会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机制造事端。

  五、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和保持正常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并确保人员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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