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5号令)的规定,根据《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29号)的有关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通过2006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实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考核对象
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分为专业实践和专业考核。凡通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在土地估价机构从业的人员,于2006年报名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已完成两年专业实践,可参加2007年度专业考核。
1、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规划以及经济、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于2007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行2007年土地估价师面试考评的公告》,报名截止日共有548人申报专业实践考核。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417人(附表1),尚有31人(附表2)需作进一步核查,复查结果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参加实践考核。
二、专业考核方式
2007年度实践考核采用专业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即组织考评专家依据实践考核标准,通过审读专业实践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对专业实践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综合能力进行考查与评定;特殊情况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
1、综合评定方式
(1)综合评定方式需提交的材料:
①专业实践总结;
②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操守的案例报告2篇,或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
③专业实践期内参与评估项目、或其他相关科研、教学成果的清单。
(2)综合评定通过条件
凡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直接认定实践考核通过。但需提供可以证明本人符合直接参加评审认定条件的材料(可为复印件),做出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并在复印件上签名。认定条件中有年限要求的,应由相应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需经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规划以及经济、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1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②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③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④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后,截止2006年报名时具有7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
⑤截止2006年报名时已连续在同一土地评估机构从业2年(含)以上的;
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公开发表有关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论文3篇的;
⑦具有土地管理、不动产经济管理方面专著的;
⑧参加相关行业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个以上,并已经完成的;
⑨参加地价动态监测、基准地价、分等定级等业内专项工作2项以上的。
2、特殊情况面谈方式
特殊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符合评定条件、无暇准备提交材料、自愿申请的;
(2)考评专家无法对考核材料做出真伪准确判断的;或根据考核材料,不能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能力的;
(3)破格推荐的;
(4)提交考核材料未通过并提出申诉的;
(5)参加考核人员受到举报的;
(6)其他需要面谈的情况。
3、专业考核提交材料格式
凡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专业考核材料:
(1)总结、案例、论文均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专著只需提交一册);
(2)材料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3)作者姓名及单位(含邮政编码、五号宋体,居中);
(4)摘要(不超过300字,五号宋体);
(5)关键词(3~5个,五号黑体);
(6)正文(小四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前1.5倍行间距、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加粗);
(7)参考文献(作者姓名,文章名,期刊杂志名,出版年月,期卷号,页码;或作者,著作名,出版社,出版年份。五号宋体);
(8)附录(各位合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五号宋体)。
三、时间要求
1、31名需做复查的人员,应于2008年3月31日之前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系复查事宜,逾期未联系的不安排专业考核。
2、专业考核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晟东姜玉琴
联系电话:(010)66562199 (010)66560843
传真:(010)6656220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试中心资格部收(请在信件右上角注明“专业考核材料”字样)
邮政编码:100035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表1:审核通过人员名单(417人)
北京(49人)
于汇海 梁长凤 安淑英 王敏 刘贵清 韩汝旭 陈磊 冯丙长 李秀红 桑绍斌 李琪宇 田昌全 刘广英 郝韵 胡华章 马辉娜 王铃铃 马俊胜 何旭东 谢晨咏 张慧双 周勇 霍晨 王翀 霍岳飞 李华伟 金虹 李杰 彭菁 吉春宇 李向茹 郝彩霞 杨智杰 纪建 熊志刚 武国平 岳晗 刘鸿飞 梁莹 白静 张慎 张林桥 柳万超 卫广平 韦军平 朱航威 李明 鲁杰钢 施正官
成都(52人)
邓伟 史仕军 李晓明 徐伟 李卫东 秦连善 沈冬梅 吴元云 王莉 邓雪莉 张传惠 涂国富 王嘉崎 喻艳 叶云 陈洁 陆华军 张琴 刘本玉 孙乾 陈玉梅 杨均 全浩 陈茜 徐国学 李昌海 梁盈 陆海涛 张旭东 李党柱 詹建森 张涛 张晓波 刘诗萍 余胜 刘孟黎 文仁伟 廖新华 华雪 向林 岳灵 李忠明 肖镔 万先进 李碧琼 张盛 聂晓华 李向前 陈艳玲 祝建文 冯斌 龙智海
广州(66人)
李向群 魏祥勇 黄永洁 张平 谢细文 刘郁兰 刘革荣 彭泽勇 陈晓文 刘镇华 潘悦 邹歆贤 蔡军 黄林 丁汉周 章卫红 谭伟红 周敏 黄学 白慧 巢丽萍 虞胜春 王周清 王琍玲 宗白白 盛蒲兴 李明 郑立东 陈小甫 钱竞 肖世宁 周易润 王东明 王敏燕 吴以培 钟克明 唐小健 王新华 肖清华 吴文俊 刘敏 蔡思思 蔡熙新 秦立新 张振中 梁燕雄 张玉霞 程元贵 吴选平 黄永红 杨希 张晋宏 薛继盛 尚云 包文远 黄波 刘汉艳 洪晓良 范寻 裴亚 郑继灿 钟鸿志 李标 胡蓉 吴斌 单笑磊
杭州(73)
邹水红 李小娟 李世成 朱仁华 陈剑敏 黄震 张新香 王懿 陈应林 傅建国 胡忠清 陈佩琪 韩加峰 刘世宾 李宏伟 张海生 旷振华 吴根山 谈伟 杨扬春 马利敏 刘军 赵有广 李惠平 周官成 胡思俭 黄农飞 华雄伟 陈兰萍 陈凯俊 孙成洪 缪蕾 胡向民 武芙蓉 陈玉根 马军 王莺 陆艳倩 张永珍 刘智敏 何频频 邸刚 邵俊中 应小玲 周丽莉 李贵远 刘坚耿 应飞庄 叶峻宏 蒋冬明 张丽颖 王必镇 方黎敏 李玉君 胡明红 梁光英 庄志峰 龚建斌 杨素云 姜丽梅 翟龙 符海 吴晓霞 周莉 赵鑫 颜强 周巧生 陈建鹏 王萍 刘忠宝 刘卫国 施文革 蔡大春
济南(69人)
杜文化 李松允 陈冉 刘继伟 孟昭龙 璩芳 王元玲 许健 李蕴华 吕磊 王胜利 陆方明 李登峰 穆吉珍 周俊领 王成平 高金勇 王可山 覃德美 吕爱华 董立高 张丽燕 冯化锋 张迪 刘长银 李卉 吕志文 贾俊丽 齐兴龙 宋夕明 符海燕 徐瑜信 任建功 张书杰 徐伟 高其林 张善艳 刘波 周艾忠 臧传锋 陈魏 李同杰 杨志新 吕玉忠 潘英超 葛书全 曹云峰 王桂敏 孙经海 赵增学 袁正贤 朱洪伟 李湘峰 姚玉红 刘春英 王燕 杨颖 薛玉文 王玮 李淑芹 顾钰萩 刘绪强 曹志强 刘玉珍 史卜昕 李刚 董丽君 于钦云 肖杨
沈阳(42人)
左刚 顾绪生 贾忠革 韩薇 毕云志 于小欧 柯玉峰 孙玉成 赵芳 张秀玲 王洪明 刘杰 赫英志 崔晓梅 李铖章 刘盈秋 张俊梅 姜宏 张冬艳 吴大江 王志福 孙永晨 江淑芳 许莹 孙红滨 赵春媚 黄小虹 杜凯 张明 王瀑 刘万强 曹月竹 郭英坤 陶伟 肖永光 姚开章 江辉 周鹏 蔡金凯 丁明香 王辉 南春杰
武汉(45人)
聂兵兵 习冬云 黄志宏 丁文娇 辜刚 李泊蓉 杨春 易爱君 钱小敏 余春娥 陈旭荣 龙春华 胡莉华 邓俏钢 熊俞新 朱小花 程中祥 姚凌 刘艳 李尚平 程攀陵 张鹏 王红江 张前进 赵勇 任小燕 肖鹤亮 魏劲松 张少华 熊鹏程 汤学友 韦广宇 袁伟伟 卢泓 刘迅 肖莉 谢颖 孙林 彭靖 王界民 靳双喜 赵国华 南波 张凌 周翔
西安(21人)
王小勇 刘广平 卓士杰 张国芳 蔡莉 杨振海 郑觅 王平 欧红玲 温世强 于军敬 唐春林 王英一 张瑞霞 刘永新 王鹏程 王占俊 王守明 李进伟 毋德锋 陈洁
附表2:信息待查人员名单(31人)
梁若淼 郑微 林风 谭旭 傅哓庆 董露 史密 丁木乔 杨冬君 尹文秀 韩瑞云 孟颖宇 支超 王婷 夏孟 李军武 黄冰心 张丽 李金友 李聪林 范建华 周长根 王胜武 刘勇 高晋梅 曾志国 陈晨 李元福 陈红宇 杨吉梅 李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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