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为灾区群众捐款的通知

2008-05-15 15:03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为灾区群众捐款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厅系统参加此次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厅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在职、离退休和聘用干部职工。

  二、捐助标准:厅领导500元,处级干部2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100元。多捐不限。

  三、捐助组织办法:厅系统由各处室(单位)统一收交并登记,厅领导由厅办公室收交并登记,于5月14日下午2点30分前将捐款和捐赠名册直接交厅计财处,如处室(单位)有出差的,由本处室其他人员垫付;局系统由局机关党委负责收交并造册汇总。

  另外,如有亲属在灾区并遭受损失的干部职工,请一并上报。

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江苏省 建设厅 灾区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