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审函字[2008]199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21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全部设置在太原市。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按属地原则,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建设局(建委)办理报名及资格初审手续。
二、报考条件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按照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我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均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本人照片,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原件,到各市建设局(建委)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上证件需A4规格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附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
往年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只需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及往年考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3、初审通过后,由各市建设局汇总以下材料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终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报函一份;
(2)、《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MicrosoftExcel格式);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省建设厅政务大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各留存一份。其中一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主管部门依据汇总表顺序与申请材料装订成册;
(4)、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由初审部门核验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加盖原件审验章。
四、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月20日。
2、各单位(考生)向各市建设局报送报名材料时间:6月23日至6月27日。
3、各市建设局于6月30日至7月4日将有关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上报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终审,并为终审通过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交表、交费手续。
省建设厅政务大厅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日:朔州、大同、吕梁、忻州、运城
7月2日:阳泉、晋中、晋城、长治、临汾
7月3日:太原
4、《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周,即9月15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五、考试时间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结构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六、考试注意事项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应试时只允许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应试时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四)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市建设局在资格审查时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提醒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每人均需交纳10元的报名费,另外,分专业按如下标准收取考务费用,上述两项费用报名时交省建设厅政务大厅。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122号)有关规定,按如下标准收取考试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标准是: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
八、联系方式
各市建设局接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等项工作。报名工作中资格审查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政务大厅联系;关于考务方面的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一)省建设厅政务大厅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联系人:谷秀平雷霞电话:0351-3581377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5层
考务部联系人:窦朝晔电话:0351-8780385
技术部联系人:闫峰电话:0351-8780519
附件: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3.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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