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8 10: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监理企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47号令)和《关于对全省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晋监工继函字(2002)第0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我省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工作水平,规范监理从业人员的管理,我会于2008年2月12日至2月21日、5月16日至19日先后举办《山西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共8期,现将史太生等2248名同志参加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名单予以公布。
山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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