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4日-6月6日报名
南京市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1号)文件,为帮助考生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7日两天。
9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9月6日(星期六)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9月7日(星期日)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采用网络阅卷,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并在考试实施中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名工作
(一)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5月14日—6月6日,报名网址: 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8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8年6月9日-13日到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综合实验楼(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510室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可乘公交16,31,34,42,47,67,73,78,100,鼓扬线在南京饭店站下。 联系人:丁晓晔 联系电话:025-83239973(可收传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6月9日-13日凭身份证到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综合实验楼(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学院)510室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8月中旬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详见报名点通知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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