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之一:物业管理与警察
真假难辨
在警察审嫌疑人时,嫌疑人可以日说东,夜道西;警察在无奈之下,唯一能做的就是从“东”与“西”的差异性中寻找出有价值进行推敲的破绽,并查找证据。毕竟在法律面前推理一般是不能够定罪量刑的,而证据则是必须的。
物业管理与业主交流沟通时,也是如此。当面说你好话,背后说你坏话。那一句是真话,让人难以分辨。此时,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如何去做呢?是否心理有数,心理有底呢!成功的物业服务人应该做到如此!
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口头上威胁说,我要对付你!受害人报警,警察无奈地说无充分证据,不能抓捕,受害人便要求给予保护,警察认为条件不符合,不予保护。继而嫌疑人将受害人致伤致残,而被抓捕后,量刑定为10年。受害人认为10年的量刑不能抵消其终身残疾!警方是否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呢?警察无语。
物业管理针对社区内养狗为患,管理总是落实不到位,没有任何狗主子支持配合。一日,两狗相遇,发生争执,一狗伤,另一狗则重伤。于是,双方找到管理处要求给予公平的裁决,物业管理能够进行所谓的裁决吗!?物业管理丧失预防功能后,社区管理将会怎样,不敢想象。预防措施不到位,预示着物业管理作为预防性管理服务活动的艰难。只能依靠于情感等非科学型的管理服务。
打群架
不知晓从何时起“法不责众”成为了平民百姓也懂得的道理。这是一个信号,一种钻法律空子的意识出现了。于是,打群架只要不出现致命伤害时,一般都以轻判众凶手而告终。没有元凶,没有致命伤,故难以找到符合法律条文的判决。
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之轰轰烈烈,属于起哄性质的居多。真正有基础有思想有行为的组织型运作比较少,一旦将事情推演到无法收场的地步,并一哄而散。相关责任人究竟是什么呢?难以定夺。
物业人不委屈
司空见怪的是群众对警察的态度,出现了不认可状况。从受害者到侵害者的转变就在一念之差。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不断地游弋着。故警察难,做一个好警察更加难。
相对来说,物业管理则是小巫见大巫。只是警察比物业管理人多些权利罢了。
社区顽疾之人生论调
人生如一张白纸,每日用笔墨书写着个人的故事,填补空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相对平淡无味的过程很长,期间需要人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落笔不能重,否则就是墨迹一团,玷污了人生;笔锋不能急,否则行云流水,不合时局。于是,行为受到无谓的制约导致心态的浮躁。一旦情绪失控转变,或奋笔疾书,自掘坟墓;或投笔从戎,自寻死路。
为人生持久之艰难,叹息。人生难以持久的结果就是导致社会荡荡,社区晃晃。因为难以坚持,诸多的理由便应运而生,于是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律是给懂得法律的人而定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以散漫化状态呈现,而社区内的许多业主们就是以这种状态存在的。
思考之二:鸡鸣狗盗时期的来临
物业管理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很多人都在思考,结论可想而知,不断向好,朝着“和谐社会基础”这一伟大社会主义革命理想的方向不断地前进。至于阶段与步伐等,众说纷纭,难以定论。基于以上基调,我也来糊涂地判定一下。
首先,认同方向,定位准确且时髦。
其次,阶段与步伐究竟分几步,这与现状有直接的关系。
放眼神州,治理教育、医疗系统,打破股市、煤炭市场的种种黑幕等,都是政策直接干预下的结果,步子很大、很快,并且是利用政策与经济手段的“组合拳”,效果可期。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市场远远没有烂到上述行业的地步,所以对物业管理政策方面应该还是规范与发展,远远达不到整顿和打击的地步。这是目前现状,现状尚且不是很糟,却处于一个敏感的时间段,一个足以影响政策决定的分水岭。
何来此言
目前物业管理处于一个比较写实的阶段,该阶段的特征是鱼龙混杂,层次很多。好的有如星光四射,秀的依然瑕不掩玉,差的也比比皆是,令人发指。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去自我调养、自我规范和自我发展。因社会复杂的背景,“鸡鸣”现象出现了。天还没有亮就报晓,引起群鸡哗然,纷纷给风。同时,作为不负责任的媒体哗众取宠,放大鸣声,给人以“振聋发聩”的假相,从而仓促地让物业管理市场步伐自我打乱,不得不调整,甚至出现了跳步竞走的情况。
鸡鸣已然掀起波澜,估计随着鸡年的逝去,狗年的到来。“狗盗”现象将上演最后的疯狂。大典治乱的时期将会到来。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盗窃乎?随着各个大城市逐渐开始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行业内的那些末流之辈在规范的大棒之下不愿意引颈就戮,于是将会上演最后的疯狂。如果当时,政府以及协会手中无打狗棒治理疯狗,则政策之法将灭众生以期重来。受伤的将会是整个行业了。
那时,此论调绝非危言耸听了,故今年抓鸡,明年打狗是有很有必要的!防止现代版本的鸡鸣狗盗现象危机连累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更加步履蹒跚。
思考之三:为与不为的困惑!
人是有思想的,并会将之付之行为。一旦产生行为,必受约束,故挣扎。
物业管理人也好,服务人也罢,总在日常工作中不明晰自己的行为底线是什么。换句话说,没有人告诉我们正确的做法,即使存在某些环节、流程上的正确做法,却因“深厚”的社区背景等使之变样,让执行者觉得不舒服。
当然这些都是从悲的立场出发考虑的,或许这个问题思考多了,旁人就可以获得轻松和解脱。故物业人的心态调整很关键,时而如马达急速转动,时而如老僧入定专注,这点修为和经验上的“功夫”,就需要悟性和环境来决定了。
下面举例四个小问题说说,为与不为均是存在风险的物业管理服务过程。
第一,红灯与斑马线的约束
红灯亮了,人群被车流分隔在两边,望着滚滚的车流唯有等待,眼前的事实太过明显,
没有人有不安分的想法,继续等待绿灯亮了,人流平稳流动。
红灯亮了,人群被车流分隔在两边,望着空空的车行道上没有车队,有人内心开始不安分了,为了节约时间跑过去吧。思考之际有人已经行动了,冲了红灯,过了马路。规则被破坏了。对应过去,一旦驾车人士也有同样的想法,冲了红灯,节约时间,反正人都在站着两边,没事!
破坏规矩的代价就是,闯过便是捷径,未过就是牺牲。闯过未必代表可以避免以后的牺牲。
对应到社区中,为了制止违规装修,可以断电断水,强制性执行。而不能采用让护卫员翻窗爬墙,强行入室进行制止。不能闯的就不要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后果是更大的困扰,一是私闯民宅的法律问题,二是护卫员的安全问题。
第二,社区中的领袖心态
社区中总有人抱有这种领袖心态,这是人之常情。其按章办事倒也罢了。关键是很多事情属于擦边球,甚至是明显地损害他人利益。因为他们保有即使不成功也不成仁的心态。这种心态是一种对结果的预期和判断,是环境对其纵容和宽厚的结果。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否则就公办,发展倒后来的不贪一百贪一万,否则就被人小看。这种人将会出现在社区中的业主群分和物业公司内部之中。对内应该让他不成功,就成仁,严格管理,决不姑息。防止其人性上的缺点慢慢扩大,坚决地将这类人清理出去。对业主个体,应该软硬兼施,绵里藏针,让他知难而退。原则是决不让步,但方式方法应该委婉些。
第三,对狗叹刀
全国各地,不论经济实力,社区养狗的事实都存在,并且越来越夸张。大的狼狗,小的松鼠狗等。物业公司夹在中间,两头为难。私自武松打狗,不但得罪业主,也可能成为被告,并被勒令赔偿。若不打,一旦有业主被狗咬,也成为被告,给予一定的赔偿。一旦自己被狗咬了,成为了原告,却难以获得赔偿。因为无法获得狗是有主人的证据。狗主子弃狗保人,你说郁闷不郁闷。物业人常常感慨“放下屠刀,即被狗咬”。类似这种“狗”咬物业人的事情,比比皆是。原因就是地位不对等,物业人属于正规军,大部队,好管理。狗儿们则属于游击队系列,可以翻脸不认人的,弄真成假的!
因此物业人在对待处理打不打狗的这个问题上应该认真考虑。态度必须坚决,打。方式一定要科学,借用武松来打。
PS:一个我朋友和我讲的故事,石市某区,一业主养一恶狗,扰邻不断,影响极为恶劣。屡次劝说无效,朋友请警察朋友借来军犬两条,在社区内见狗就咬,特别是对那恶狗,结果狗主子反倒投诉物业,社区养狗你们也不管管,有趣,有趣!物业人借机给那人台阶下,恶狗扰邻事情终于得以解决!
第四,镜中人
物业人就是镜中人,从心理上淡化和模糊自己的角色定位,在工作中不卑不亢,从容对待。平时,你就是一面镜子,让业主们对照自己。对待发难发飙的业主,我们就是镜中人,让周围的人看看,让他自己看看。关键就是镜中人的心态一定要好,明白为何镜中人会有良好的心态和克制能力。因为人除了臭皮囊之外,精神和灵魂才是关键的。而物业服务工作除了基本的技能之外,练心、铸心才是我们人生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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