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国办发[2003]101号),明确了土地估价师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设置的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之一,这也表明国家对土地评估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肯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事实证明,土地有其他资产不具备的特殊属性,土地估价行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因此,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再次明确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土地确权登记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采用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制度。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据悉,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9月20日至21日举行。考试内容与2007年相同,分别为: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报考条件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令第35号。报名采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结合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报名事项,将按国土资源部的通知和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时间、地点办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土地估价师专业队伍的建设将不断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将不断提高,土地估价师在评估行业乃至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地位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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