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2008-04-14 17:22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08]1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现将200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1日—17日,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大节水减排力度,迎接绿色奥运”。

  二、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做好今年的城市节水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将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载体,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要明确城市节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把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约资源的长期工作来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缺水城市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城市在“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三、大力提倡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科学开发和利用

  要加强城乡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实施。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引导工业、农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以及公共建筑等加大使用再生水力度。沿海和缺水地区应因地制宜地推进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

  四、全面推广节水器具,促进节约用水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加快技术改造,依法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限期更换公共建筑中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要使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

  五、加大节水减排宣传力度,迎接绿色奥运

  “绿色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三大主题之一。各地要紧紧围绕城市节水宣传周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媒介,做好节约用水的集中宣传工作,同时要将集中式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形势和节水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节水技术、管理和事迹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科学用水,一水多用,循环用水,反对浪费用水,节水宣传活动要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社区,形成人人节水、处处节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2008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推荐宣传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推荐宣传口号

  1、绿色奥运,节水先行

  2、强化节水减排,迎接绿色奥运

  3、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4、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5、绿色生活,从节约每一滴水开始

  6、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实现人水和谐

  7、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和设备,提高用水效益

  8、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9、实现污水资源化,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10、为了我们的未来,请您珍惜每一滴水

延伸阅读:城市 节约 用水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