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执法和遵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只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订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源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执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的有关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案件。它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有关执行监察和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执行的监督检查。3、立案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涉及违反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组织对部经办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4、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研究提出防范违法的政策性措施和完善立法的意见;
5、负责对国土资源执法系统的业务领导;检查监督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有关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
6、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考核,提出意见;
7、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统一制作和发放工作;
9、负责国家特邀国土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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