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人考发[2007]31号
关于安排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0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1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1月25日。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从2008年度起,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1月3日起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可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资格确认后办理报名手续。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15号。联系电话:85227310、85227309.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法改价格[2007]1925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前3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应提醒考生务必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区域作答。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4、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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