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通[2008]1号
关于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环境保护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时间:2008年5月10日至11日。
考试科目:
5月10日 |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11日 |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二、考场设置
按照规定,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贵阳。
三、报考对象、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㈠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㈡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形式
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㈡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机构发放、回收。
㈢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全部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一)我省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17日9:00至1月24日16:00.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于期间,登陆WWW.gzpta.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考生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资格审查联系人:兰霞。联系电话:0851—5560883.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08年4月28日至5月7日16:00点,登陆WWW.gzpta.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滚动考试,上一年已参加此项考试的老考生报名,报名时应填写老考生档案号,以避免同一考生出现双档案号造成往年考试成绩无效的现象。
六、报名资格预审
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考人员材料进行预审,为每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建立档案,并在1月18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省环保局。为此,各考生单位应根据环函[2005] 44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中的“聘用单位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本次报名工作时间紧,凡未按照环函[2005]44号文件提供规定材料的报名人员视作不符合条件。
报名资格预审地点: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大楼四楼(贵阳市遵义路40号)。
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08年1月14日—16日全天。
联系人:杨星宇、兰霞、方达。
联系电话:0851-5570208、5560883.
七、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规定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八、其他
相关信息可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贵州省环保局网上查询。网址:www.gzpta.gov.cn ; www.gzhjbh.gov.cn .
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贵州省人事厅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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