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一,并于 2003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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