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07]70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6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10日—2008年1月1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2日
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3日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领取合格证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及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申请参加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须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wsbm.cqpa.cn/webregister或wsbm1.cqpa.gov.cn/webregister),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应试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二)初审报考资格
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和电话),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9077285、89077205。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2月10日─2008年1月14日)进行网上缴费,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科目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含上缴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科目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4元(含上缴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24元),四科合计收取报名考务费284元。新考生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3月28日至4月11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六)证书办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考务文件规定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
(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办理证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八)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考场设置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1楼12室,联系人:历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9039111、63623173。
七、其它要求事项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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