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发[2004]110)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发展与改革厅共同负责我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08年4月12、1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 |
上午8:30~11:30 | 宏观经济政策 |
下午2:00~5:00 |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 |
4月13日 |
上午 8:30~11:30 |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
下午 2:00~5:00 |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和储存功能)。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月4日~1月25日。
(二)报名方法:
1、 考生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像片3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同时,由单位出具申报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申报考生持报名表(一式二份)及有关材料到省发展与改革厅人事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5399890、65339857)。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受理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的全天时间。
4、通过省发展与改革厅报考资格审查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报名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考生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经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并按报名表规定位置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考试报名表》相关内容一致。
(三)考生可以直接在报名点购买《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供信息卡填涂使用的《报考手册》,或者直接在海南省人力资源网职称考试处页面(www.hnjy.gov.cn)下载《考试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填写,考试的相关通知均可在网站查阅。
五、考试培训、教材
考试培训以及大纲和教材由中国投资协会委托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08年4月1日~4月10 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八、评卷与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将按人事部有关规定进行评阅卷,经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公布考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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